12月12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宓军庆,副院长杨少萍莅临我所调研,我所黄长江主任携合伙人何永国、合伙人何正祥热情接待。
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两个,一是向我所呈送《关于征求对
我所主任黄长江表示,《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反映了绍兴市越城区法院这一年来的工作成果,是客观真实的。
同时也对法院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另黄长江主任对诉前调解提出了一点自己的想法,他认为诉前调解不能一刀切都进行调解,诸如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无法联系到的案件等不应进行诉前调解。
本次调研,促进了律所与法院之间的工作配合,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终达到便民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