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绍所客户:
浙江中绍律师事务所响应政府部门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也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在中绍所疫情防控小组的不断努力下,复工申请已经在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备案,并经越城区司法局验收通过:
中绍所决定于2020年2月20日正式复工。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我们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复工方案:
1设立全所员工及外来人员健康监测点
一、律所进出的大门口设置测温点,对外来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
二.本所员工每天上下班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健康询问,如发现体温高于37.2度的员工立即劝返。
三.进入本所的人员(全所人员与所有外来访客)均需佩戴口罩方能进入单位。
四、本所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均全程佩戴口罩,在办公室内也必须戴口罩办公。
五.外来人员进入律所须有相关律师带入办公室。
2落实律所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护物资采购
严格落实律所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确保防护物资充足、疫情防控到位。
3做好所内设施设备、办公场地消杀防疫
复工前对所内公共区域、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复工后坚持每日上班前消杀防疫,电梯口、按钮、门把手等公用设施及时消*,做好日常记录。
4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根据律所员工到岗情况,平稳有序安排工作计划;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未解除之前,严格控制单位人员进出,尽量减少与外界人员的接触。
我们将竭尽所能,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日常工作,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在这特殊的时期,我们“疫”无反顾,真诚守候,共克时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