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绍兴市司法局对全市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开展了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中绍所黄长江律师在202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绍兴市优秀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职责
人民检察院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或者对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还有下列工作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一)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二)检察官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活动;
(三)对监狱巡回检察;
(四)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六)案件质量评查;
(七)司法规范化检查;
(八)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九)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