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部门参与、代表建言、专家献策、群众发声”四位一体的“枫桥式”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绍政办发〔2016〕99 号),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同意,黄长江律师被聘为绍兴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2023年12月19日绍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丁新潮为黄长江律师颁发聘书。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
(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五)办理市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